202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方標準立項申報指南
時間:2025-03-10 來源:為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標準化條例》,做好2025年自治區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了《202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方標準立項申報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現予以通告發布。請按照指南范圍和有關要求,提出標準立項申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3月6日
202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方標準立項申報指南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標準化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貫徹《綱要》的實施意見,做好2025年自治區地方標準立項工作,加快推動構建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更好服務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制定本指南。
一、總體要求
(一)加快《綱要》和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貫徹《綱要》的實施意見各項任務落實。積極推進農業、工業、服務業和社會事業等領域標準全覆蓋,加強關鍵技術領域標準研究布局,提升產業標準化水平,發揮標準對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引領創新驅動的支撐作用。
(二)依法依規,完善體系。地方標準依法嚴格限定在“滿足地方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特殊技術要求”的范圍內。統籌推進農業、工業、服務業和社會事業等領域地方標準研制,強化標準之間的協調配套,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提前布局本行業標準體系結構并制定相應標準立項計劃。嚴禁利用地方標準實施妨礙商品、服務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
(三)突出重點,服務大局。圍繞十大產業集群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建設、新疆自貿區建設、鄉村振興、數字化發展、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新、產業轉型升級、生態文明、社會治理等重點,研制符合高質量發展需求的地方標準。
(四)注重質量,強化實施。嚴格立項評估和技術審查,推動地方標準由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由注重制定向制定與實施并重轉變。地方標準起草單位應具備相應的技術研究基礎,提出標準立項申請的部門應同步制定標準宣貫和實施應用方案,確保地方標準發布后能盡快實施,提高地方標準實效。
(五)加強監督,優勝劣汰。健全覆蓋政府頒布標準制定實施全過程的追溯、監督和糾錯機制,實現標準研制、實施和信息反饋閉環管理。按照“誰提出、誰組織實施;誰監管,誰依法查處”的原則,強化標準實施的監督,落實標準信息反饋和效益評估、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統計分析報告制度。強化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發揮市場對標準的優勝劣汰作用。
二、立項重點
(一)農業農村領域
1.綠色生產標準:高標準農田建設、糧食安全、智慧農業、現代種業、農產品質量提升、耕地質量、循環型生態農業、特色林果業、農業機械化、規模養殖等。
2.鄉村振興標準:數字鄉村、農村流通、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和治理、鄉村休閑旅游、鄉村康養、農村文化建設等。
(二)工業領域
3.綠色發展標準:綠色制造、循環經濟、能耗限額、用水定額、綠色低碳園區(工廠)建設、自然資源節約集約開發利用;廢棄物循環利用等。
4.生態環境標準:污染物防控與治理、環境污染風險評估、“無廢城市”、生態綜合治理、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生態價值及資源評估等。
5.碳達峰碳中和標準:節能,碳排放監測、評估與核算,碳足跡、碳標簽評價,碳排放交易與管理,碳中和實施與評估,清潔能源等。
6.關鍵及創新技術標準:智能工廠/未來工廠、區塊鏈、電子信息、人工智能、云計算、物聯網、數據管理、新能源新材料、新型儲能、北斗應用、新興電力系統、高端裝備、智能制造等。
7.數字經濟標準:大數據與產業融合、平臺經濟、工業互聯網、產品質量追溯、智慧城市等。
(三)服務業領域
8.文旅產業:文旅融合、文化創意、數字文旅、冰雪經濟、智慧旅游、自駕旅游、旅游住宿等。
9.商貿服務標準:商貿流通、數字服務貿易、數字金融、數據資產交易、跨境電子商務、農商互聯、縣域商業體系、夜間經濟、社區商業、會展服務、內外貿一體化、智慧海關等。
10.交通運輸標準:智慧高速公路,智慧港航,智慧倉儲,公路、水路客貨運,服務區,軌道交通,綠色出行,有效降低物流成本等。
11.新型城鎮標準:完整居住社區建設、老舊小區改造等。
(四)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領域
12.社會治理標準:智慧政務、智慧應急、智慧監管、營商環境、法律服務、政務服務、應急管理、消防安全、特種設備、文物保護、基層社會治理數據共享、城鄉社區服務、糧食節約、餐飲行業和公共機構反食品浪費、餐桌剩余食物飼料化等。
13.公共服務與公共安全標準:婦女兒童健康發展、養老服務、家庭托育、嬰幼兒照護、智慧醫療、基層醫療、健康新疆、公共體育、全民健身、擁軍優撫、志愿慈善、公共文化、氣象服務、防災減災救災、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對、就業創業、知識產權保護、綠色公共機構評價等。
(五)經自治區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安排的復審,結論為修訂的標準。
(六)自治區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研發任務專項、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專項等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研究內容及關鍵指標轉化的技術標準。
三、項目申請
(一)申請程序
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公民將申請材料提交至自治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自治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立項建議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適用性進行審核,符合《指南》要求的,向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地方標準立項申請,將紙質版及電子版(紙質版材料1份,電子版刻成光盤)申報材料提交至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自治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未同意并蓋章的,將不予受理。
立項建議涉及跨行業、跨領域的,主管部門應當與其他有關部門進行協調,確定牽頭部門并達成一致意見。修訂標準的,應當協調制定時的起草單位達成一致意見。
(二)申請材料
1.2025年自治區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匯總表;
2.《自治區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表》;
3.地方標準文本初稿及編制說明;
4.標準內容涉及知識產權的,應當提供專利等知識產權的證明性文件,并對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5.納入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的,在編制說明中注明并提供印證材料。
(三)申報時間
自治區定期下達地方標準立項計劃。2025年計劃下達兩批立項計劃,第一批在4月10日前、第二批在8月25日前完成書面申報材料的提交。超過規定申報時限的,不再受理項目申請。
(四)項目管理
1.自治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提交立項申請材料時,應明確起草單位、標準歸口單位。倡導多個部門、多個企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相關利益方協作,共同參與標準制定,建立共識、凝聚合力。
2.地方標準自下達立項計劃到報送標準報批稿的期限一般不超過十五個月;確有必要延期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六十日前由起草單位向自治區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延期申請,延期時間不超過六個月。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地方標準正式發布前,須由自治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公平競爭審查意見。
4.逾期未完成項目的單位,應當減少新項目申報,盡快完成已下達的立項計劃。
(五)聯系方式
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化處
聯系人:張涵 聯系電話:0991-2818750
地址:烏魯木齊市新華南路167號
郵編:830004
附件1:
2025年自治區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匯總表
行政主管部門(公章):
序號 |
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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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
/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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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修訂標準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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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起草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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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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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類型
(基礎/產品/
方法/管理/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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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起草單位
承擔的項目
未完成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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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項目應按優先順序排序。
附件2:
自治區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表
目的、意義或必要性:
適用范圍和主要技術內容:
有關法律、法規和現行有關標準情況:
與相關部門、相關行業協調的情況及意見:
項目名稱
主要起草單位
制定/修訂
□ 制定 □ 修訂
被修訂標準號
標準類型
□ 安 全 □ 環 保 □ 基 礎 □ 方 法□ 管 理 □ 產 品 □ 其 他
項目周期
□12個月 □15個月
申報單位: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意見:
注:1.本申報書由主要起草單位填寫,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報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本申報書適用于推薦性地方標準申報。